选举

首部选举法律颁布 公职人员选举与罢免有法可依

第四届社员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公职人员选举与罢免法》,一月十五日颁布施行。这是社团创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,为选举与罢免程序提供了基本框架。

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,第四届社员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公职人员选举与罢免法》,同月十五日颁布施行。

这是《纲领》公布后社团通过的第一部法律,标志着语言学社从「有宪无法」迈入实质立法阶段。该法规定了社员会议代表及各公职人员的选举程序、选举人资格、投票与计票规则,以及罢免的提起与表决机制,为日后历次换届选举与罢免程序提供了基本框架。

《公职人员选举与罢免法》此后经历多次修正,并在二〇二六年六月的制度改革中与《社长及副社长选举与罢免法》《公民投票法》一并合入统一的《选举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