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

五月最后三日密集修法 为六月立法高峰铺路

五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,第七届社员会议连续三日立法:修订《社管委组织法》、三读通过《公民投票法》、修订《仲裁团组织法》第十条。三项立法为六月的制度跃进奠定了关键基础。

二〇二六年五月最后三天,第七届社员会议密集召开三次会议,通过或修订三部法律:

三项立法看似零散,却为六月的制度跃进奠定了基础——六月六日的「一日四法」与六月十一日的「一日六法」,将把第七届的立法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峰。